GB 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颗粒物限值:20 mg/公司采购、更新和运维,故浙江佳禾竹业科技有限公司锅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所2022年3月16日对你公司涉嫌“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丽
1.浙江庄禾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浙江佳禾竹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证明浙江佳禾竹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当事人浙江庄禾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身份;
3.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及现场勘察平面图各1份,证明2022年3月15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对浙江庄禾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4.现场照片证据8张,证明2022年3月15日,浙江庄禾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情况;
5.调查询问笔录3份,证明2022年3月15日,浙江庄禾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情况;
6.《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当事人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的情况;
7.《新型重组竹户外景观用材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节选)复印件1份,证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该公司的环保要求;
8.《环保服务协议》复印件1份,证明浙江庄禾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浙江佳禾竹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环保服务关系;
9.《劳务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浙江庄禾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业务主管钟震的劳务关系;
10.《检验、检测(监测)结果告知书》(丽环(遂)检告〔2022〕1号)1份,证明我局已将检测结果告知你公司;
11.《检测报告》(遂环检(2022)气字第01号)1份,证明锅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的情况;
12.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2份、采样资格证复印件2份,证明环境执法人员林森、曾晟旻和采样人员吴仙军、周豪的身份和资格。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有影响的项目,应该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
我局于2022年4月18日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丽环(遂)罚告〔2022〕9号)告知你公司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你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签收,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3月21日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丽环(遂)责改〔2022〕9号)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按照要求整改。依照《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的计算,经我局案件审议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收款银行:遂昌县信用联社。户名:遂昌县政府非税收入结算户。账号:009134)。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丽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火狐电竞 APP 官网火狐电竞 APP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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